桃園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活動辦法:
一、收件日期:110年3月2日~110年3月15日
(郵戳為憑,請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 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師生及學生家長
(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學生組)
三、作品規定:
(一)繪製與本年度海洋教育主題「守護海岸」有關之分格漫畫,作品規格以8開圖畫紙、分2~4格之作品(含著色),並將報名及授權書浮貼於作品後。
(二)作品內容其中所含之文字、圖片等,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三)經報名而入選之參加作品,應同意授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以任何形式從事推廣利用。
(四)每人限投一件參賽。
(五)未錄取作品,主辦單位無辦理退件作業。
四、評比標準:
主題呈現30%、創意發想30%、題材架構20%、專業知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