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協同游泳教學教練甄選(第1-8次)簡章
壹、甄選職缺及缺額:協同游泳教學教練(臨時人員)一名
貳、報名資格條件:
參、公告期間、地點及方式:115年7月6日至7月22日止,於本校網站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路通知系統公開訊息。
肆、報名時間及地點:本次採一次公告分次甄選,若招聘名額不足,再進行下階段甄選;當日13:00~13:30,親洽體育組辦公室辦理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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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救生員/協同教練報名時間 |
救生員 甄選時間 |
協同游泳教學教練甄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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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7月13日 星期一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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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
7月14日 星期二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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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
7月15日 星期三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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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 |
7月16日 星期四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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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 |
7月17日 星期五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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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 |
7月20日 星期一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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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 |
7月21日 星期二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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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 |
7月22日 星期三 |
8:00~12:00 |
13:00起 |
13:30起 |
伍、甄選時間及地點:當日下午13:00起在本校二樓校史室。逾時取消資格。
陸、報名繳驗表件如下:請依順序排列,以利查驗。(繳驗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以A4影印留存本校不退還)
一、報名表(貼妥一吋半身脫帽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一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C級游泳教練證以上。
五、切結書。
柒、甄選方式:面試100%,面試成績需達70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時間10分鐘。
捌、錄取公告:
一、依甄試成績排序名次,提本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正取1名及備取2名,並於當日下午20:00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正取人員應於錄取次日上午11時前攜帶全部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錄取人員需於115年8月25日前繳交警察無刑事紀錄證明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它妨礙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玖、附則:
一、應聘期間為115年8月3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在本校任職期間,需配合校方依事實需要作勤務調整,並應受學校校長及主管人員之指揮監督。
二、游泳池因故停止使用,約聘期間依桃園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
三、上班規定:依本校排定之游泳課表上課,不得遲到及早退,遇特殊活動或補假時,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薪資:在約聘期間內由甲方按一節新台幣550元,覆實核予薪資。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之。
桃園市楊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 救生員甄選(第1-8次)簡章
桃園市楊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協同游泳教學教練甄選(第1-8次)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