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 救生員甄選(第1-8次)簡章
壹、甄選職缺及缺額:游泳池救生員1名
貳、報名資格條件:
一、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委任委託或認可救生員發證團體所發之救生員合格證書者。
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參、公告期間、地點及方式:115年7月6日至7月22日止,於本校網站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路通知系統公開訊息。
肆、報名時間及地點:本次採一次公告分次甄選,若招聘名額不足,再進行下階段甄選。當日13:00~13:30,親洽體育組辦公室辦理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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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救生員/協同教練報名時間 |
救生員 甄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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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7月13日 星期一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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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
7月14日 星期二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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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
7月15日 星期三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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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 |
7月16日 星期四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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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 |
7月17日 星期五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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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 |
7月20日 星期一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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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 |
7月21日 星期二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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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 |
7月22日 星期三 |
8:00~12:00 |
13: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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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甄選時間及地點:當日下午13:00起在本校二樓校史室。逾時取消資格。
陸、報名繳驗表件如下:請依順序排列,以利查驗。(繳驗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以A4影印留存本校不退還)
一、報名表(貼妥一吋半身脫帽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一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教育部體育署委任委託或認可救生員發證團體所發之救生員合格證書救生員證。
五、切結書。
柒、甄選方式:面試100%,面試成績需達70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時間10分鐘。
捌、錄取公告:
一、依甄試成績排序名次,提本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並於甄選當日下午20:00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正取人員應於次一上班日上午11時前攜帶全部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體育組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錄取人員需於115年8月10日前繳交警察無刑事紀錄證明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它妨礙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玖、附則:
一、應聘期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在本校任職期間,需配合校方依事實需要作勤務調整,並應受學校校長及主管人員之指揮監督。
二、游泳池因故停止使用,約聘期間依桃園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
三、上班規定:依本校排定之游泳課表上課,不得遲到及早退,遇特殊活動或補假時,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薪資:每日8小時,每小時220元,若有超時依勞基法辦理加班費,覆實核予薪資。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之。
中華民國115年7月 6日
桃園市楊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 救生員甄選(第1-8次)簡章
桃園市楊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協同游泳教學教練甄選(第1-8次)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