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競賽係為本局為強化與推廣客語與客家文學之傳承,獲獎學生將獎勵圖書禮券及獎狀,國中組獲獎者可納入「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幹部積分採計實施要點」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 「才藝表現」項目積分,請貴校惠予協助向學生宣傳,並擇優代表學校參與本次競賽。 二、比賽時間與地點: (一)比賽時間:111年6月11日(六)。 (二)比賽地點:桃園北區客家會館音樂廳(桃園市八德區崁頂路60號)。
其餘比賽辦法,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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