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0005240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及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因應COVID-19疫情停課之相關配合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7日通報及本局110年5月31日桃教特字第1100048088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園)上課之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止,於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期間,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暫停到校服務,另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請依本局110年5月31日桃教特字第1100048088號函示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