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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淵淑 - 公文轉達 | 2022-02-15 | 點閱數: 28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1001319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內政部訂定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如需相關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1581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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