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本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自115年8月3日(星期一)起受理候補登記,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運用。 |
| 說明: |
| 一、 | 為期營造友善職場並提供同仁育兒支持,本府自114年開辦旨揭托嬰中心,招收本府現職員工(孫)子女、該托嬰中心現職教職員工子女。依本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以下簡稱托嬰中心)115年登記備取入托簡章第11點,自115年8月3日(星期一)始申請入托者,依申請時間先後列入候補名單,並排序於備取名單之後,俟有缺額時按列入候補之先後順序遞補,候補名單有效期間自完成候補登記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二、 | 請貴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確實轉知同仁,如仍有(孫)子女送托托嬰中心之意願,請填妥候補登記入托報名表並檢附相關文件,經服務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初審後,親自或委託他人送(寄)達本處給與科。 |
| 三、 | 檢送托嬰中心「員工候補登記入托報名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