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114年5月9日台三益字第114000006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申請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期程: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
(二) | 對象:符合本案資格之高、國中小學生(詳見下方)。 |
(三) | 方式:依「申請審核原則」,由學校上網登記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愛心再生電腦之資格:
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生(含高中、國中、小學)申請愛 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2.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3. 清寒家庭(學校出具證明)。
4. 限一戶一機,家中無電腦者。
※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