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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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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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1400110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40011070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懶人包1份,請貴校參考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12619號函辦理。 |
二、 |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6條規定略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製作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救濟及服務之書面資料,供被害人取閱,並提供醫療機構及警察機關使用;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知悉其病人為家庭暴力被害人時,應將前開資料交付病人。為使家庭暴力被害人瞭解相關保護服務內容,衛生福利部製作實務上被害人常見疑問懶人包,請轉知相關人員於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時,請提供旨揭懶人包予被害人並予以說明,俾提高被害人接受後續服務意願。 |
三、 | 旨揭懶人包請逕至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下載使用(路徑: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宣導專區>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文宣;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PS/cp-1158-80605-1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