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1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00225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