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112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一案,敬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教職員工、家長及社區人士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20069351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訊息: |
(一) | 時間: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 上午 09:00至12:00。 |
(二) | 地點:本校多功能會議室。 |
(三) | 講師:莊薏貞 老師。 |
(四) | 主題:(1)me too是什麼? (2)ADR是什麼?。 |
三、 | 本市教師請於活動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研習,開課單位:楊梅國中,研習活動編號:J00027-231100003;全程參與者,可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
四、 | 當天「開放」校內停放汽、機車。 |
五、 | 本案聯絡人:輔導室林廷憲組長,連絡電話:4782024分機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