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12年3月25日新北文發字第11205344331號函辦理。 |
二、 | 新北市為深耕電影藝術,本(112)年度持續辦理「2023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以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未來影像創作人才。 |
三、 | 本競賽主要規則為: |
(一) | 報名資格:國內經教育部核可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 |
(二) | 報名組別分為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分「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及「實驗片」4類收件評審,徵件期程及相關規範如下: |
(三) | 一般組(大專院校)及種子新星組(高中職): |
1、 |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21日23時59分止。 |
2、 | 影片規範:影片應為111年6月30日(含)以後完成,各類型影片長度60分鐘以內。 |
(四) | 種子新星組(國中小): |
1、 |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1日23時59分止,僅需提交拍攝計畫。 |
2、 | 拍攝計畫規範:內容應為111年6月30日(含)以後完成,獲獎後由報名團隊依計畫內容拍攝影片,並於112年9月1日提交。 |
(五) | 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57萬元整,總計25個獎項,含「超級新星獎」1名,獨得獎金40萬元。 |
(六) | 為鼓勵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進行影像創作,特設立「種子新星獎─高中職」及「種子新星獎─國中小」各3名,每名獎金3萬元;報名資格:國內經教育部核可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 |
(七) | 檢送「2023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辦法及徵件宣傳海報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