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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淵淑 - 公文轉達 | 2023-02-15 | 點閱數: 20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1793

承辦人:許雅雯

電話:02-23979298#653 E-Mail:solarjasmine@dgpa.gov.tw

受文者: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總處給字第112400024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總處2023~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以 下簡稱本方案)離島縣市特約診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 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本總處前邀請經衛生福利 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合格」以上之醫療機構以新臺幣4,500 元規劃多種健檢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 自費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並以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 第11140020791號函知各機關;復為提升離島縣市公教員工 運用本方案之便利性,爰規劃試辦離島縣市納入經勞動部 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診所,並邀請符合資 格之診所加入本方案。

二、本方案離島縣市診所,試辦期間自112年2月18日起至114年 12月31日止,有關本方案新增之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之 健檢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本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 教健檢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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