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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淵淑 - 公文轉達 | 2022-04-18 | 點閱數: 37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劉尹祺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1005196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100336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10033632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欲申請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2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10483435號函辦理。
二、 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缺者,應依「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辦理,配合學校之課務安排,並支援從聘學校之課務。
三、 臺南市新興國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佳里國中、和順國中、仁德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等8校為科技中心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之科技領域巡迴教師缺者,應配合辦理巡迴授課事宜,以協助區域內各國中科技領域課程專長授課。
四、 另臺南市111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學校為:善化國中、玉井國中、安定國中、麻豆國中、下營國中、六甲國中、南新國中、白河國中、忠孝國中、新興國中、文賢國中、永仁高中(國中部)、土城高中(國中部)、南寧高中(國中部)。
五、 檢附「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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