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115年登記備取事宜,請轉知所屬同仁,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查「桃園市政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設立計畫」第12點及第14點規定略以,於本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以下簡稱托嬰中心)招生公告期間申請收托之兒童,因超過名額而未能入托者,應於抽籤後公告備取名單;另每年應重新受理備取登記,並辦理備取名單順序抽籤作業;備取及候補名單自辦理抽籤之當年度8月1日至次年度7月31日止有效。次查托嬰中心核定收托名額為48人,目前已滿額收托,尚有候補數名,無應辦理退托之兒童,爰本次無正取名額,僅辦理登記備取作業。 |
| 二、 | 旨揭托嬰中心登記備取報名期間為1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同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除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外),請貴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確實轉知同仁,並協助審查申請人是否確為貴屬同仁,以及其(孫)子女是否符合收托年齡等相關事宜,並於報名表核章後,請申請人檢齊相關文件,於上開期間親自或委託他人送(寄)達本處。 |
| 三、 | 本處預定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3時,於本市市政大樓13樓公務人力培訓中心辦理旨揭托嬰中心備取順序公開抽籤,備取名單將於同日公布於本處網站及托嬰中心粉絲專頁。 |
| 四、 | 另原114年登記候補申請,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登記。 |
| 五、 | 檢送托嬰中心115年登記備取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