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張芸芸 電話:3322101#7457 電子信箱:10056193@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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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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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15003679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50036792_ATTACH1.docx) |
| 主旨: | 檢送「114學年度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年度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基隆市政府115年4月23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50219702A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申請資訊說明如下: |
| (一) | 申請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
| (二) | 申請時間: |
| 1、 | 年度招生:115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生台澎金馬之5-8年級學生。 |
| 2、 | 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至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
| 三、 | 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
| 四、 | 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聯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40。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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