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一點、第八點、第九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二、詳如附件。
32人線上 (16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2
訪客: 30
denrayun, angel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