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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淵淑 - 公文轉達 | 2021-04-09 | 點閱數: 36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許瑞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domotoam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0002975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新竹市政府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服務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4月1日府教學字第1100057369號函辦理。
二、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依華德福教育理念規劃課程,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為辦理人智學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幼調入,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 又該校國中小教師需能跨領域科目教學,若為導師職務需完整帶領所任教之各階段為原則(如:國小完整帶領一年級至六年級,國中為七年級至九年級),另科任教師需視專業科目,參與華德福相關之帶狀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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