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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辦理併復貴校113年1月25日楊明小教字第1130000605號函。 |
二、 | 考量貴校113學年度1至4年級已達教育部編班人數標準,准予核為總量管制年級,並應俟各班學生人數達32人後始得辦理轉介;本案受轉介學校為大同國小及瑞梅國小(1、2年級)。 |
三、 | 請貴校確實依113學年度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辦法肆之第四、五規定,受理學生轉入,並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與「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入學實施要點」妥為處理轉介事宜,做好親師溝通工作,務使每位學生順利就學。 |
四、 | 貴校倘額外印製新生入學通知單,請依照「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文字,統一載明優先入學規定,以保障優先入學學生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