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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淵淑 - 公文轉達 | 2020-12-17 | 點閱數: 46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聘用心理師 黃莉婷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3104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903116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6800A_1090311683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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