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鄧瑞雲 - 公文轉達 | 2020-12-09 | 點閱數: 402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109年11月30日新北動防寵字第1093372340號函辦理。
二、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接獲民眾送交寵物鳥,經公告後如無飼主領回,依動物保護法可開放認養,為推廣尊重生命、保護動物觀念,貴校倘若有認養意願,可逕洽該處許先生,電話:02-2959-6353分機231,將可協助貴校送養事宜。
:::

即時空氣品質

學校行政介紹

展開 | 闔起
:::

會員登入

即時快訊

查單字

好書推薦專區

線上使用者

47人線上 (26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47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