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辦理各校弱勢學生申請再生電腦一案,
若學生符合以下資格且家中無電腦,可提出申請
弱勢學童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2.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 3. 清寒家庭,學校出具證明 。 4. 限一戶一機 家中無電腦者。 若學生有意願申請,請該生向資訊組索取申請表 資訊組會將全校的需求統整後一併申請 申請時間為3/10~4/30,敬請把握時間,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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