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說明:
1.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且經家長書面同意者。
2.持有有效之低收入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身心障礙者證明者優先錄取。
3.不具上述身分之學生,至報名截止日,如每班超過25人,則採電腦亂數公開抽籤方式錄取,亦抽籤排列備取順序,以供有名額時遞補。1B班人數超過上限,錄取與候補序號,請參閱附件。
4.特別說明:
依據本校111年4月6日校務會議訂定之課後照顧班學生公約實施辦法第四點,行為違規者達3次並停課一周,停課後違規行為仍未改善者,將不受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之報名,請家長另覓適當的課後照顧機構。
5.課後班業務承辦人:註冊組4754929分機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