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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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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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103488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及說明一 (376736800A_1110348851_ATTACH1.pdf、376736800A_1110348851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修正後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碼」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2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130304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各學習機關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新增、維護學習資訊,並於每項學習課程完成後,詳實辦理課程時數、日數或學分數登錄及計算事宜。 |
三、 | 自112年1月1日起,旨揭課程類別代碼新增「轉型正義」類別,請各機關核實填入課程類別代碼,並鼓勵所屬公務人員踴躍選讀相關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