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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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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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11031337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10313374_ATTACH1.pdf、376736800A_1110313374_ATTACH2.pdf、376736800A_1110313374_ATTACH3.odt、376736800A_1110313374_ATTACH4.odt、376736800A_1110313374_ATTACH5.odt) |
主旨: | 有關銓敘部函送考試院民國111年10月31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11年11月4日部法三字第111550507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