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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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科員 蘇意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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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桃教政字第10900986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376735100E_1090098674_ATTACH1.docx、376735100E_1090098674_ATTACH2.DOC、376735100E_1090098674_ATTACH3.DOC)
主旨:請宣導並落實「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本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府政風處109年10月22日桃教政字第1090006370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與落實旨揭規定,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事件,請學校兼辦政風人員應於三日內向本局政風室通報備查,以維當事人權益:
(一)當事人無法判斷是否為請託關說時,得基於其主觀意願,敘明事由辦理登錄。
(二)請託關說者如為當事人直屬長官或機關首長時,得逕向本局政風室登錄,免逐級核章。
(三)請託關說登錄資料之處理與保管,請注意當事人身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