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校「運動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工程」基地現有樹木 需移植,可贈與各機關學校,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1.本案標的樹種:麵包樹數棵。
2.各機關學校可至本校親自勘察,如對工程基地樹種有需求 者,原定111年9月23日前提出申請,現延長至111年9月30日止免費贈送,但須自行 負責挖土、載運、移植及場地整理等所有相關費用。
3.移植作業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樹木保育移植作業 參考原則」及本市「桃園市樹木修剪維護作業參考原則」 等規範遵循辦理。
4.本案聯絡方式:請於洽公時間聯繫本校總務處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