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1年3月14日桃教小字第1110021888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一) | 徵件對象: |
1、 | 國中組:桃園市各國中學生,每校至多薦派2名。 |
2、 | 國小高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高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派2名。 |
3、 | 國小中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中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派2名。 |
(二) | 徵件時間:111年8月20日起至同年9月10日。 |
(三) | 徵件作品主題:以敬師為主題,圖樣不限,可以是畫最尊敬的師長或校景等,搭配一則敬師佳句,書寫於作品紙上。 |
(四) | 作品規範: |
1、 | 作品大小:6cm×18cm,橫式直式不限。 |
2、 | 紙質不限,繪畫媒材不限(油畫、壓克力、水彩、色鉛筆、彩色筆、粉彩等都可),但須平面,僅能手繪,不接受電腦繪圖。 |
3、 | 參賽作品須填寫報名表(附件一)浮貼在作品背面,報名表可自行影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