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林庭萱
電話:03-3322101#7532
電子信箱:1002042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教秘字第109024954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推薦名單(376735100E1090249542_172_ATTACH1.docx)
主旨:為遴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4屆(110、111年)委員,請協助推薦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代表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辦理。
二、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3屆委員任期將於110年1月31日屆滿,為免影響後續教師申訴業務之進行,並維護教師權益,請優先推薦有意願且「具法律專長」或「客觀公正」之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不限),俾利遴選。
三、推薦名單請填寫附件表格,並請於109年10月23日前函復本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