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桃園市政府111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請協助轉知所屬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提高本市各機關(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爰訂定旨揭計畫,俾提供各機關團體申辦客語研習班。 |
二、 | 本計畫係以客語學習為目的,研習班別包含實用客語研習班及客語認證研習班,並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支援講師鐘點費等經費。有關申請開班、開課資訊及數位學習資源請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網址:https://tychakka.tycg.gov.tw)查詢。 |
三、 | 檢附「桃園市政府111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