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國民小學甄選協同游泳教學教練一名,詳如簡章說明。
- 報名資格條件:
- 具有C級游泳教練證以上之人員、具有經驗者優先。
- 大專(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
-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 甄選方式:本次採一次公告分次甄選,若招聘名額不足,再進行下階段甄選。本甄選訊息於本校網站及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網公告公開徵才。
- 報名及甄選時間及地點:
- 11月10日13:00~13:30止,親洽體育組辦理報名。當日下午14:00起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辦理甄試,逾時取消資格。
- 11月11日13:00~13:30止,親洽體育組辦理報名。當日下午14:00起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辦理甄試,逾時取消資格。
- 11月12日13:00~13:30止,親洽體育組辦理報名。當日下午14:00起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辦理甄試,逾時取消資格。
- 11月16日13:00~13:30止,親洽體育組辦理報名。當日下午14:00起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辦理甄試,逾時取消資格。
- 11月17日13:00~13:30止,親洽體育組辦理報名。當日下午14:00起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辦理甄試,逾時取消資格。
(請親洽體育組辦公室辦理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 報名繳驗表件如下:請依順序排列,以利查驗。(繳驗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以A4影印留存本校不退還)
- 報名表(貼妥一吋半身脫帽照片)。
-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一份。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C級游泳教練證以上。
- 切結書。
- 甄選方式:面試100%,面試成績需達70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時間10分鐘。
- 錄取公告:
- 依甄試成績排序名次,提本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正取1名及備取2名,並於當日下午20:00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 正取人員應於錄取次日上午8時30分前攜帶全部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 錄取人員需於錄取日起兩週內繳交警察無刑事紀錄證明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它妨礙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 附則:
- 應聘期間為錄取次日至110年06月30日止。在本校任職期間,需配合校方依事實需要作勤務調整,並應受學校校長及主管人員之指揮監督。
- 游泳池因故停止使用,約聘期間依桃園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
- 上班規定:依本校排定之游泳課表上課(每週約計21節),不得遲到及早退,遇特殊活動或補假時,依學校規定辦理。
- 薪資:在約聘期間內由甲方按一節新台幣320元,覆實核予薪資。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之。
- 檢附「桃園市楊明國民小學110學年度協同游泳教學教練第二次甄選簡章」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