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薪資福利:約僱五等280薪點(每月薪資37,800元)
> 名額:正取1人;備取最多2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公告期間:113/06/06~113/06/19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或專科學校畢業。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總務處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50號)
>報名與甄選:
(一)報名程序
- 請備齊下列資料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蓋私章或簽名)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 甄選報名表及自傳(附照片並親自簽名),請自本校網站下載。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者免附)。
-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以上資料影本請於113年6月19日下午4時前,親送或寄達「326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50號─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親送或寄達至本校人事室報名。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相關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二)錄取報到:
- 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2名(如無適當人選,備取得從缺)。
- 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桃園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
- 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備取資格保留至正取人員報到日起算3個月內,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僱用期間:
-
- 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於113年8月27日出缺。
-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18日。(被代理人分娩日期提前或延後時,僱用起迄日期配合調整)。
- 代理原因消失或期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 約僱人員進用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
- 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本計畫僱用同一職務代理人之代理期間,以1年為限。
(四)聯絡電話: (03)4754929#710人事室古主任。
(五)附則:
- 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行政、刑事及民事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本甄選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經錄取人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若未檢齊證件資料影本、逾期、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經桃園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確定時間另行於本校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