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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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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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2001854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欲申請112年全國介聘至臺中市和平區自由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和平區自由國民小學112年2月24日自小字第112000086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校位於臺中市和平區,為極度偏遠學校,學生數31人以下,因少子化關係,普通班預估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臺中市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臺中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