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資格:
(一)已完成數學奠基活動師培訓或數學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者。
(二)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亮點基地計畫的培訓、各縣市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
(三)參與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109素養奠基包共備工作坊」、「21世紀素養共備工作坊」,並領有該證書之教師亦可申請辦理。
(四)參與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21世紀素養包準講師培訓工作坊」及「109素養奠基包講師(促進師)培訓營」已辦理過「109素養奠基包準講師教學實作」的準講師者,亦於此申請。
(五)授課教師需取得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三、申請時間:111年7月22日(星期五)至8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截止,掃瞄申請表及計畫書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