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葉曉恩 電話: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y1004322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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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人字第112002509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5100E_1120025099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25099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檢送「『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相關Q&A」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I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