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葉曉恩
電話: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y1004322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
發文字號:府教人字第11200249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76735100E_1120024900_ATTACH1.pdf、 376735100E_1120024900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024900_ATTACH3.odt)
主旨:函轉教育部112年2月2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A 號令修正發布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B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